哈尔滨哪些情形属于购买第三套住房
导语 哈尔滨购买第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哈尔滨哪些情形属于购买第三套住房?哈尔滨本地宝小编为您介绍~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职工家庭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职工家庭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有一套住房,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但非同一套住房。
住房套数的认定以职工家庭为单位;借款申请人未婚的,按本人名下住房套数核定。在城六区办事处(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平房和松北)及铁路分中心本部建户的,住房套数以市住建和不动产部门房屋信息联网可查结果为依据。在其他区(县)办事处、铁路分中心下属管理部以及异地公积金中心建户的,住房套数以市住建和不动产部门房屋信息联网可查信息为依据,同时需提供建户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以及本人承诺书;未成年子女情况依据户口以及申请人填写的《家庭成员关系承诺书》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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