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哈尔滨企业购房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时间)

导语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已在哈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上一年度总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在9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公寓)的按照相关规定可获得相关购房补贴,详见正文!

  2024年3月29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4〕3号,其中对企业购房补贴的相关规定:

  鼓励企业购买商业、办公用房: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已在哈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上一年度总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含房地产企业)在9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公寓)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按建筑面积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转让。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政策相关整理如下:

  ➤申请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总纳税额达3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不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哈市9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不含公寓)。

  3.申报购房补贴的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节点。

  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申请补贴,申请时间不受本文件有效期影响。

  4.企业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转让。

  5.履行会签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人在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手续时,应按照预售资金监管相关规定,同步将相对应的售房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履行资金监管程序后,可享受本文件补贴政策。

  6.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不在本文件相关政策补贴期限内,但购房人与出卖人解除合同后,同一房屋、同一购房人在本文件相关政策期限内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完成网签备案的,不享受本文件购房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按500元/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补贴额度300万元。

  ➤申报流程:

  1.线上申领表格:《哈尔滨市住建》微信公众号下载。

  2.线下提出申请: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现场申请。

  ➤申报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盖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的对公账户账号;

  4.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新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6.产权为共有关系的,双方需同时到场,只能一方申请,另一方签订放弃保证书。

  7.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总纳税额达3000万元以上税收完税证明。

  8.企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即企业通过书面承诺的方式作出3年内不转让所购房屋,如转让则退还补贴资金的意思表示。

  ➤补贴发放:

  1.经审批合格后,按照资金流程及申报顺序下发补贴资金。

  2.企业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转让,企业申请补贴发放时,同步承诺所购已登记不动产3年内不申请转让。同时,市住建局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文,明确限制事项及依据,并附所限制不动产明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明细对其予以锁定限制。

  推荐阅读:2024关于进一步推动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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