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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禁养犬名单

  按照《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烈性犬、大型犬品种的目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禁养提示

禁养犬种数:39个

禁养区域: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区;学校教学区、食宿区,学前教育机构,医院,少年儿童聚集、活动的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体育场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店;候车(船、机)厅等公共场所,但符合有关规定的除外;中央大街等步行街、休闲体育广场、绿化地带和公园。

处罚措施:养犬人违反《哈尔滨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

禁养特征:肩高超过55厘米、体长超过75厘米的纯种犬及杂交犬。


禁养名单

39 种禁养烈性犬与大型犬品种分别为:

藏獒犬、德国牧羊犬、阿拉斯加犬、阿根廷杜高犬、大白熊犬、大麦町犬、斗牛犬、比特犬、俄罗斯高加索犬、纽芬兰犬、法国狼犬、比利时猎犬、卡斯罗犬、牛头梗、中华田园犬(笨狗)、土左犬、圣伯纳犬、雪达犬、英国古老牧羊犬、日本秋田犬、苏格兰牧羊犬、沙皮犬、纽波利顿犬、寻血猎犬、大丹犬、中亚犬、拳师犬、罗威纳犬、威马犬、爱尔兰猎狼犬、灵缇犬、马士提夫犬、比利时牧羊犬、蒙古细犬、阿富汗猎犬、恶霸犬、苏俄牧羊犬、马犬、加纳利犬。

此外,大家常见的金毛犬、拉布拉多犬,虽然不在禁养犬名单内,但有体型限制,一旦身高超过55cm、体长超过75cm,就属于大型犬范畴,在城区同样禁止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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