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导语 5000元,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黑龙江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多少?

  5000元。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由现行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假设小陈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扣除1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1000-5000)×3%—0=60(元)。

  个税缴费税率: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

  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520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6920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元):31920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元):52920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元):85920

  7、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元):181920

  扩展阅读:

  》》》》2023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预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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