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哈尔滨巴彦县公(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指南

导语 巴彦镇公(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开始啦,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前往巴彦镇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

  为了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形成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按照巴政发【2021】2号《巴彦县城镇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巴彦镇公(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方式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申报。

  一、评定对象与范围

  1、获得公(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已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无房家庭。

  2、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意外等因素造成的其他需要救助的低保家庭。

  二、评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可以申报实物配租(廉租房)

  1、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

  2、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患有二级以上残疾;

  3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且具备低保资格的家庭。

  三、认定依据

  1、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以公安机关核发的户口及身份证为准;

  2、残疾状况以县残联发放的残疾证为准;

  3、患有重大疾病人员以《医保手册》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和病历为准。重大疾病依据《哈尔滨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种类。

  (四)申报实物配租应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身份证、户口簿;

  3、申请人蓝底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4、低保家庭提供低保卡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证;

  5、第三代社保卡(一卡通);

  6、租房协议、房主身份证、不动产权证;

  7、住房情况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

  8、申请人患重大疾病的,需提供县级以上病例、诊断、住院费用报销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患残疾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家庭成员代为申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四、申报地点:

  巴彦镇居住地所在社区申报。

  五、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

  咨询电话:5751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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