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材料

导语 哈尔滨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对象为职工家庭,小编还整理了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材料,详见正文。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一)提取条件

  1.非贷款购买具有所有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不包括:

  (1)购买写字楼、商住楼、办公、商铺、车库等非自住住房的;

  (2)以赠与、继承等方式无偿取得住房所有权的。

  (二)提取对象

  职工家庭。

  (三)提取要件

  1.《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2.身份证明;

  3.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关联卡;

  5.按房屋性质不同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2)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契税或增值税发票;

  (3)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准购证明文件、购房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购房款发票;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或所购拆迁安置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明;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6)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款发票;

  (7)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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