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哈尔滨公积金租房自住提取办理方式

导语 哈尔滨出来最新的公积金提取方式,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怎么提取?办理方式是怎样的?

  租房自住提取。

  (一)提取条件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

  3.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

  (二)提取对象

  1.租赁自住住房的,为职工及其配偶。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为职工本人和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

  (三)提取要件

  1.《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

  2.身份证明;

  3.关联卡;

  4.按情形不同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1)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A.职工家庭无房产证明(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可通过住建和不动产部门联网系统查询数据信息的,免于提供);

  B.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A.申请人身份证明;

  B.联机备案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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