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疫情期间哈尔滨稳岗补贴政策详情

导语 2020疫情期间哈尔滨稳岗补贴政策详情是怎样的?哈尔滨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入口在哪里?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哈尔滨本地宝小编为您介绍~

  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标准主要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有关政策文件。本细则中所指企业均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

  稳岗返还标准:

  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于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可返还上一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关于中小微企业和中小微困难企业的标准和认定:

  我市中小微企业的认定,参照国家财政部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办法,主要采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形式,前期由企业自证并申报,后期如发现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返所发资金,依法追究相关人责任。针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由市工信局制定标准,由各区县(市)工信部门依据标准制定实施细则并负责认定。

  申报稳岗返还的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三)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裁员率按照上年年末较上年年初参保职工减少人数与上年年初参保职工人数比较确定。其中,参保职工减少人数中应扣除劳动合同期满、退休、死亡、职工辞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等人数。

  (四)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需经区、县(市)工信部门认定,并出具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

  申报要件:

  为方便企业申报,符合申领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仅需在网上准确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即可,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统一核对。如申报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还需提供区、县(市)工信部门的认定书电子版,在网上申报过程中上传。

  申报流程:

  全面实行网上办理,申请单位登录哈尔滨政务服务网(http://zwfw.harbin.gov.cn),搜索栏中搜索“稳岗补贴”,在政务服务事项界面中点击“在线申办”,点击进入哈尔滨市金保网上申报系统,失业待遇菜单栏下拉,选择“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或“疫情期间中小微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上传由工信部门开具的中小微企业困难认定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企业在申报前,需要在“信用中国”官网自行查询是否为失信企业,失信企业不予发放。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的企业需如实填报企业2019年度营业收入(部分行业需要填报资产总额),并上传企业2019年度利润表电子版。

  申报企业填写完相关信息时,应对填报内容承诺真实有效并上传《中小微企业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声明函》。

  审批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

  公式名单在哈尔滨市政府官网(http://www.harbin.gov.cn)中“政务公开”栏目,政府机构选择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进行查询。根据公示结果,稳岗返还款直接打入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实现由申报到拨付,全程不见面,企业零跑路。

  稳岗返还使用范围: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生活补助、单位或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稳岗返还资金一次性发放,同一参保单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项稳岗返还。

  资金拨付:

  上述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由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其他条件和发放标准,汇总后报市财政部门请款,市财政部门报请市政府同意,待财政拨款到账后拨付企业银行账户。

  规范申报、审核程序:

  将运用信息比对等技术手段,审核参保单位参保缴费及人员变化情况。建立享受稳岗返还参保单位的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对申报过程中填报虚假信息、虚报冒领,资金违规使用等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细则执行期限:

  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或国家、省有其他政策规定时止。后期针对企业稳岗返还工作,我市将按照国家、省新出台的相关政策遵照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即可获取失业保险办理入口、办事指南等更多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