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哈尔滨居民医保慢性病特殊情况申报

导语 2018哈尔滨居民医保慢性病申报开始了吗?怎么申报?卧床不起的怎样申报?可以有他人代为申报吗?哈尔滨本地宝为你提供详细信息!

  申报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7日(周六、日不休息)。

  申报地点

  1.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道里区地段街151号,电话:0451-87672592)(限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豆状核变性、血友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

  2.哈尔滨市传染病院(香坊区公滨路309号,电话:0451-55602398)(限肝硬化失代偿期、肝硬化代偿期患者)

  3.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道外区宏伟路217号,电话:0451-82421934)(限精神分裂症患者)

  4.哈尔滨二四二医院(平房区卫健街3号,电话:0451-58625523、58625525)

  5.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医院(道里区顾新路788号,电话:0451-51669600转8077)

  6.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南岗区中和街69号,电话:0451-82808424)

  7.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医院(道外区靖宇北七道街1号,电话:0451-88948760)

  8.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平人民医院(道外区东直路83号,电话:0451-82542437)

  9.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医院(呼兰区卫生路160号,电话:0451-57343572)

  10.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阿城区金都大街甲89号,电话:0451-53741061)

  11.哈尔滨汽轮机厂医院(香坊区三大动力路600号,电话:0451-87270506)

  申报材料

  参保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与申报病种相关的近期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专用章)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资料及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特殊情况申报

  1.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血友病患者、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肝豆状核变性患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到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进行申报鉴定。

  2.精神分裂症(慢性期)患者到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进行申报鉴定。

  3.肝硬化代偿期和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到哈尔滨市传染病院进行申报鉴定。

  4.血液(腹膜)透析患者、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患者已通过特殊疾病门诊审批且未享受慢性病待遇的,由患者本人所在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组织申报,不再到鉴定医疗机构申报。

  5.居住哈尔滨市区且因瘫痪长期卧床不起的,无法到医院参加现场鉴定的参保患者可由代办人携带申报材料申请往诊鉴定,即由鉴定专家登门鉴定。

  6. 申报患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于2018年9月20日至21日到申报医院申请二次鉴定,并交纳二次鉴定费用,鉴定结果仍不符合标准者,二次鉴定费用由申请人自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慢病】可获哈尔滨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请指南(材料+流程+范围)、认定标准+认定医院、待遇标准|支付报销比例、申报结果查询入口、门诊慢病异地直接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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