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已注销户口的出国(出境)人员所生子女回国落户指南

导语 在哈尔滨,已注销户口的出国(出境)人员所生子女想要回国落户,不知道该准备哪些材料?不知道去哪里办理?哈尔滨本地宝已经在这里为您准备好了一份落户指南啦!

  【办理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之一

  2.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翻译件

  3. 新生婴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户口簿

  【办理地址】

  哈尔滨市公安局

  地址:道里区红星街9号

  联系电话:87660110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67号

  联系电话:87664229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

  地址:香坊区哈平路90号

  联系电话:87664874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

  地址:平房区保国大街22号

  联系电话:87665213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

  地址:呼兰区建设路43号

  联系电话:57321616

  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至16:30

  更多地址一览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 网上申报需要办理的户籍业务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件(网上申报并上传资料)

   市民可直接登录:http://gafw.hljga.gov.cn/index.jsp

  2. 拟落户地派出所对申请人网上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申请人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派出所(等待落户地派出所首次审核,通知合格后将纸质材料寄到落户派出所)

  3. 拟落户地派出所根据不同的落户情况上报至分(县)、市局审批(派出所审核)

  4. 办理相关登记落户手续,将户口簿(或有关证明)邮寄返回申请人(合格后,派出所将户口本及之前邮寄的资料邮寄回给申请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哈尔滨落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以及更多落户办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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