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收养解除办理指南

导语 哈尔滨收养孩子之后想解除关系该怎么办理?哈尔滨收养解除手续是怎样的?本文为您带来的是哈尔滨收养解除的全部流程,希望能帮到您。

相关规定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政策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办理流程

申请 → 审查 → 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哈尔滨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办事】可获哈尔滨相关办事指南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