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台湾居民申办居留签注所需材料
导语 很多市民对于这个台湾居民申办居留签注所需材料都是不太熟悉的,所以需要向大家普及这方面的知识,下面由小编为你整理相关的信息帮助你解决困扰你的问题。
所需材料
1、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2、提交在哈市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3、交验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并提交复印件;
4、首次申请居留签注的,提交哈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认可的其它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另注:
1、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是指:
(1)在大陆投资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批准书;
(2)在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提交与任职、就业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公函或者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就业证;
(3)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4)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提交所在单位的证明;
(5)在大陆购置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房产证明;
(6)与大陆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
(7)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或家属中的台湾居民,提交驻华机构的照会或公函;
(8)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提交大陆关系人出具的关系证明。寄养未成年人还应提交其父母书面寄养声明、父母身份证件复印件。
2、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 年满60周岁或者身患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申请。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
② 年龄不满18周岁或无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须交验本人的身份证件。
办结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1、一年以上、三年(含三年)以下居留签注收费200元人民币;
2、三年以上、五年(含五年)以下居留签注收费人民币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