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在职人员参保补费办理指南

导语 哈尔滨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在职人员参保补费的办理需要办理机构、办理地址、联系电话、办结时限、办理依据等详细信息。

  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在职人员参保补费

  办理机构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条件  1、证件真实有效;

  2、材料证据充分;

  3、符合黑政办发〔2013〕45号文件规定要求。

  所需材料  1、档案材料;

  2、身份证明材料(户口和身份证);

  3、《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

  4、《哈尔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审批名册》。

  办理程序  1、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在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

  2、用人单位接到个人申请后,及时查阅本单位留存的能够证明其工作时间和经历的原始资料,将相关资料归集建档,并填报《审批名册》;

  3、用人单位劳资人员携带本人档案材料,户口、身份证、《申请表》、《审批名册》到市人社局参保审核认定工作小组办理参保资格审核认定;县(市)人社行政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市审核认定工作小组审批;

  4、经审核认定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持单位参保相关手续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再携带《申请表》、《审批名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补费手续;

  5、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持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单据,以现金形式到市地方税务局社保费征收管理局征收大厅办理缴费,等待3个工作日后,到市社保部门查询到帐信息。

  办理依据  黑政办发〔2013〕45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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