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团市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导语 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团市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人数为1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8时至2023年11月1日16时,详见正文!

  招聘公告

  根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现就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哈尔滨青年宫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哈尔滨青年宫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附件1:附件1: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踏实肯干,品行端正。

  3.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4.学历要求:统招本科学历及以上,并取得相对应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7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6.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7.应聘人员需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8.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0.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三、发布公告

  在哈尔滨先锋网、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哈尔滨共青团“丁香人才周”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8时至2023年11月1日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hrbtsw2023rcz.ibaoming.net/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39

  3.报名费用:90元/人,由考生承担。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版和手写签字扫描件)、《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非扫描件);

  (3)本科及以上学历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阅读并签订《应届毕业生在校承诺书》(附件4)(报扫描件),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扫描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本人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考生姓名.jpg”;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7)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现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8)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5)(报扫描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报信息与附件1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

  (1)线上审核: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我委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2)现场确认:我委对通过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需携带与报名提交的电子材料一致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我委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通过电子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岗位调整:按照有关规定,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达不到1:3比例,该岗位由我委提出意见,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哈尔滨共青团“丁香人才周”专栏公布。

  (4)按照《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的精神,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可直接面试(实操)。若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中同时包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则按照相关要求统一进行笔试;若报名考生中只包含研究生,则视报名具体情况,组织直接面试或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考生进入面试。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哈尔滨共青团“丁香人才周”专栏。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查询笔试成绩。

  六、现场资格确认

  1.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直接面试的,网上报名成功后,可直接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1)《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或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若出现自愿放弃或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相应比例依次进行递补。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比例。若达不到1:3比例,该岗位由我委提出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名。

  3.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哈尔滨共青团“丁香人才周”专栏或电话通知。

  七、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统一组织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或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哈尔滨共青团“丁香人才周”专栏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考生可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4.面试结束后一周内,面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八、总成绩公布

  1.设置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2.直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九、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考生放弃参加体检、考核,该岗位由我委提出意见,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名。

  2.体检体检由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哈尔滨共青团“丁香人才周”专栏。

  3.考核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哈尔滨共青团“丁香人才周”专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由我委提出递补意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报考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名。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备案。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发布在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哈尔滨共青团“丁香人才周”专栏,公示期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3年12月31日前、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7657370。报考咨询电话:哈尔滨青年宫0451—84646110(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执行。

  附件1:附件1: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附件2: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3:附件3: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共青团哈尔滨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

  附件4:附件4:应届生承诺书

  附件5:附件5.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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