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哈尔滨小升初招生政策(报名时间、方式)

导语 2018哈尔滨初中招生政策已经发布!2018哈尔滨各初中对口招生哪些小学的毕业生?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哈尔滨本地宝为你提供详细信息!

  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哈尔滨市居住且符合在哈尔滨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公办初中】

  报名时间:8月4日—8日

  招生原则

  学位充足的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对口直升政策;

  学位紧张的初中学校,只有符合“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即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的小学毕业生方可直升对口初中。

  其他情况的均由区、县(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和初中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初中就读。

  【民办初中】

  报名时间:5月21日-7月9日

  招生方式:自主招生

  1、网上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

  2、初中电脑派位招生

  时间:须在5月24日17时前完成报名

  电脑派位程序

  (1)汇总数据。民办初中学校于5月26日将报名数据报所在区、县(市)教育局。5月27-29日,区、县(市)教育局对辖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报名数据信息进行汇总核对后形成派位数据库。

  (2)公布信息。区、县(市)教育局公布辖区各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15%学位数额和各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数据。

  (3)实施派位。电脑派位时邀请辖区内相关人员(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由公证处现场公证。电脑派位过程要全程录像并存档。

  (4)公布结果。5月30日电脑派位结束后,通过民办学校和区、县(市)教育局或政府网站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5)确认录取。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民办初中所在区、县(市)教育局于5月31日发放《派位录取通知书》,学生凭《派位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交给录取学校并缴费,由民办初中学校向录取的学生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完成录取确认工作。6月5日17时未向民办学校提交《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的学生,视为放弃电脑派位录取资格。已通过电脑派位被民办初中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

  【特殊人群入学】

  1、适龄残疾儿童

  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班)或市特殊教育学校就学;视障、听障、智障适龄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可以到普通学校就学,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2、少数民族

  优先安排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到本民族学校就学。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市)民族学校就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没有本民族学校的可到哈尔滨市其他本民族学校就学。

  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本民族学校就学的,享受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同等待遇,可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

  3、特长生

  已停止特长生招生的区、县(市)和学校2018年不得再招收特长生。2019年哈尔滨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停止招收特长生。

  4、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学办法统筹安置。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临时居住地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拟在哈尔滨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哈尔滨市居住的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哈尔滨市的就业证明。

  6、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初中招生政策在就读小学所在区、县(市)升入初中。

  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由学生家长在6月9日前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将申请于6月16日前报区、县(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统一时间交换学生档案后,由学生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7、民办小学毕业生回公办初中就读的新生

  民办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到公办初中就读的,须由学生家长在7月14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小学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初中学校就读。

  8、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

  哈尔滨市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的,须在7月15日前向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提供户口簿和在外地就读的学籍材料,由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9、外籍学生

  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的学校方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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