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和儿童

导语 哈尔滨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和儿童的办理机构是哈尔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地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187号,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程序等信息详见本文。

  事项名称: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和儿童

  办理机构:哈尔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安街187号

  联系电话:0451-82261068

  办理条件:

  1、无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的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社会福利机构的弃婴、孤儿和儿童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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