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哈尔滨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关于发票认证办理所需材料的资料,希望这些资料能够为你解决你现有的问题和疑惑,使你能够在办理时可以事半功倍。
事项名称
发票认证
办理机构
各区、县(市)国税机关
所需材料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抵扣联。
办理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认证不符和密文有误增值税专用发票查处工作的通知》(国税明电〔2000〕5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工程发现的涉嫌违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7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税工程增值税管理部门岗位设置及职责(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7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